2022年下半年恢复我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公告
鉴于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趋于稳定,我省将恢复2022年下半年考生毕业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已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学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请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毕业。
一、申请毕业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毕业时间
12月9日至12日(8:00-22:00);
(二)确认和提交材料的时间
12月9日至12日(9:00-11:30,14:00-17:00)和12月13日(9:00-11:30);
(3)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
12月16日17:00(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4)审批结果的发布、审核和领取证书的时间
1.发布时间:2023年1月9日17:00;
2.审查时间:自毕业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3.领证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二、申请毕业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细则》申请毕业。(详见《考籍管理细则摘要》)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表,并签字确认。
(四)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等材料应确保在毕业期间(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有效。请及时更换即将到期的材料,以免影响毕业。
(五)我省使用学信网在线进行学历验证。未通过学历验证的考生应根据提示准备材料。(详见《毕业申请条例》)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的,按照《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六)考生应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不必要,不跨地区申请。因疫情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办理的考生,可向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
(七)考生在办理业务时需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配合报名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严禁拒绝配合者进入报名点。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
主编:张晓明
监制:朱湘鹤 李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