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极其复杂严峻。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报教育部,决定停考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生可于2023年继续报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请关注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和新疆招生当时发布的相关信息。
考生已支付的注册费将按原支付渠道全额退还,无需提交退款申请,退款处理预计将于12月底完成。成功注册的新生注册信息有效,下次注册不需要重复注册,可以直接申请支付。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电话咨询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信息附件)。
请谅解因停考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