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的法律自考的学位基本科目是什么
《知识产权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保险法》
浙江的规定是学位课程(3门)要达到70分以上,平均分要达到70分以上,且论文优秀或良好(75分以上).
另外,法律专业的主考院校浙江大学策规定,学位课程可以多考几次,以最后超过70分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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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获悉,2015年浙江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仅3月27日,时间短暂,望广大符合条件的浙大自考生及时提交申请材料,以免错过申请时间,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14年6月或2014年12月毕业;
2、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
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成绩以“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所列的相应内容为准,成绩以免考计和等级计的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毕业论文(设计)作一门课程;
3、毕业论文成绩良好(75分)及以上;
4、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前第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以上,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毕业前国际商务英语(或经贸知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以上,其他专业本科毕业前五年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合格者(成绩60分以上)。
二、申请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2015年3月27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申请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教学主楼一楼大厅或724室;
3、联系电话:0571-。
三、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表(一式二份,可网上下载,详见附件1),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上专业、姓名),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2);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或由管理本人档案的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语言文学和国际贸易专业除外)。
四、学位审定费
根据《浙价费(2006)1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学位审定费为70元/人。
五、学位评定及证书领取时间
学位评定和领取学位证书的时间一般为2015年6月,具体名单和领证日期请考生届时查阅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网。
自考法律专业本科段科目
自考法律专业本科段科目
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85学分;选考课15门62学分。
1.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6门(序号003至018),累计79学分。
2.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必考课程为18门(序号001至018),累计85学分;101至115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3.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
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范围有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
论文必须有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
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4. 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在参加本专业考试前,已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与本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学分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
5.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必考科目: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
选考科目,任选两门: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公证与律师制度、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保险法。
非本专业报考需加考: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
1、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可直接报考;
2、监所管理专业报考,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
3、其他专业报考,须加考: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刑法学等五门课程。
必考科目: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
选考科目,任选两门: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公证与律师制度、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保险法。
你可以去你主考省份的自考网站上去查一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