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课程免考工作安排及资格认定

2021年广东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课程免考工作安排及资格认定

2020年广东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课程免考工作安排及资格认定

一、非网上申请办理工作安排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资格认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且已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

2.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报读我省自学考试专业且已经参加过一次全国课程统考(不论是否合格)的考生。

(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资格认定申报材料

1.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自学考试准考证复印件;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供材料:

(1)1991年以后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系统(www.chsi.com.cn/xlcx)下载打印。

(2)对于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军事院校颁发学历)、但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包括1991年以前或以后),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该报告由考生本人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其代理机构申请认证,由于认证周期较长,考生须提前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

(3)对于已经取得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提供广东省自考委出具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书》(办理地点: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7号,咨询电话027-68880351、68880352、68880353,节假日除外),也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对于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专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资格认定时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对于用国外学历、港澳台学历、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资格认定的考生须提前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申请学历认证。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均附有真伪验证码,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该验证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系统验证学籍或学历的真伪,由于该验证码仅有30天有效期,因此请考生和单位务必在有效期内提交材料。

二、2020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资格认定和课程免考工作实行网上申请办理和非网上申请办理的两种模式。有关网上申请办理的相关规定、数据标准、操作规范等将在3月初的系统培训会上另行通知。本次网上申请办理的试点单位为: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广东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武汉纺织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荆州市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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